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儿童发展评估是教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教师要运用多种方法客观全面了解和评价儿童,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开展。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注重培养教师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2022年2月,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将儿童发展评估指导纳入“师幼互动”的考察要点,强调教师要观察幼儿在各类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并做必要记录,对幼儿的发展情况和需要做出客观全面的分析,提供有针对性地支持;同时强调各地区及幼儿园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儿童发展评估师培训是各地区督导评估及园所自我评估专业队伍的重要措施,因此鼓励每个幼儿园配备1-3名儿童发展评估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落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关于师幼互动、教师观察评估与指导的要求,提高教师理解、观察、支持和引导儿童发展的专业能力,提升各园所质量评价理论与方法水平,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期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培训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幼儿园

二、培训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线上研修 39学时(每天以学习打卡的方式进行),线下集中培训17学时,共计56学时。

(一)线上培训

2022年8月14日—2022年8月27日

(二)线下培训时间

受疫情影响,本次线下培训时间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线下培训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幼儿园(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98号附6号)

三、培训目标

1.了解儿童发展整体观和基本理论;

2.理解儿童发展评估的理念、目的、路径、机制等,掌握评估量表的结构、指标、概念及基本条件等;

3.能进行儿童评估前准备、评估实践操作和作相应指导;

4.制定观察计划,根据观察计划进行儿童观察评估和记录;

5.学习掌握基于儿童评估的指导策略改进。

四、培训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幼教主管负责人、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师范院校及相关教育教学科研(所、室)单位的研究人员、园长、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一线教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为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培训,目标重点在于帮助指导教师了解并掌握幼儿发展评估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成为儿童发展的观察者、记录者和指引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儿童发展的整体观及基本理论;

2.儿童发展观察评估系统概况与量表介绍;

3.制定儿童发展评估观察计划;

4.儿童发展评估的观察记录;

5.儿童发展评估与指导策略调整和结果应用。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18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等相关费用),参培学员培训费及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开户名: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洋河支行

账号:113029674258

(转账请备注: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培训+姓名+单位)

七、培训颁证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发放培训证明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经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由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颁发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证书。

八、培训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学员限额150名(报满为止)。采取在线报名+缴费方式,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j/PfnLWQl.aspx 或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同时缴纳费用,方可认定报名成功。



image.png

 

(二)报名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收到报到通知。请按时报到,并遵守培训作息时间和相关纪律要求。

(三)请严格遵守中央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线下培训报到时,学员须出示“健康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

(四)会务联系人:刘老师 13224066199

梅老师 18523597897

 

附件1:第四期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培训课程安排

附件2:儿童发展评估师(初级)培训健康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