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其他教育社团机构,各有关学校:
按照《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批准,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发〔2017〕4号)等精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课题选题
本次申报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围绕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等领域改革与发展中涉及教育评估与监测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主确定研究题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应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原创性、力求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我会根据申报课题质量,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支撑,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三)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最短研究期不得低于一年。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已承担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五)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四、申报办法
(一)拟申报课题者需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申请·评审书》和《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相关表格可在http://www.cee.gov.cn/网站“教育评估研究会”栏目下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邮寄至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同时一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稿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传燕 联系电话:023-67001468
电子邮箱:jypgxh2011@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805室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申请•评审书
2.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