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
关于遴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理事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是经重庆市民政局批准成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依法注册登记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由重庆市范围内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机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是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6年,主要着力于党和国家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宣传、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专业技能指导培训、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技能培训、家长学校及家长网校建设指导服务等方面工作。
由于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拟于近期开展换届工作。为了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大力推进,指导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切实有效地开展家校共育工作,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将进一步增强实力,组建了一支有组织、有规模、有水平的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和实践指导的专业队伍,培育一大批家校共育示范学校,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深入快速发展。
经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批准,同意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举行换届选举。现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理事单位、个人理事。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对象
理事单位:全市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
个人理事:全市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管理者,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教科所、教师进修学院教师、管理人员,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
二、遴选要求
(一)理事单位
1.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家校(园)共育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基本的家校(园)共育工作机制和一定的工作成效。
2.具有家庭教育或家校(园)共育专业团队,或对班主任队伍有常态化、系统性的家校(园)培训。(二者必居其一)
3.有家庭教育方面的专门课程实施、学术论文发表或获奖、家庭教育工作室(坊)、在区级以上领域推广介绍的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工作方案等。(以上四者必居其一)
4.本单位有教师主持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成绩显著的,可优先推荐。
5.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可以独立推荐。
(二)个人理事
1.对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家庭教育法规、政策有高度的认识和深入的理解。
2.对家庭教育、家校(园)共育、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具有高度的热忱和投身家庭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和公益情怀。
3.具有家庭教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有较为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在教育类期刊公开发表有家庭教育相关学术论文,有区级以上家庭教育学术成果(论文、视频、微课、主题班会课例、经典教育案例等)获奖,有校级以上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专题发言,主持或主研区级以上家庭教育科研课题。(以上必居其一)
5.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可独立推荐。
三、遴选方式
(一)由各区县工作站转发通知到相关单位自由申报,每个学校(幼儿园)限报理事单位、个人理事各1名。每个区县(自治县)审核择优推荐理事单位5个、个人理事5名。汇总报送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市级、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坊)可自主直接上报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二)审批程序
由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指导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严格审核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资质,确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并择优提议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报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审议,通过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并予以公示通告。
四、相关事宜
1.各区县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1)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表》word文档;2)加盖区县审批单位公章的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表》PDF文件;3)各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报资格印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名师 工作室<坊>批文、课题立项通知书等,PDF格式);4)区县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汇总表》。1)-3)项内容按申报主体单独装文件夹(著名单位、姓名),各区县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上传。
3.报送邮箱:3082484626@qq.com
联系人:贾冬梅 13996049492
五、特别声明: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属于公益性学术组织,对任何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均不收取费用;任何兼任理事会成员的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公职人员参与社会团体的相关规定,兼职不兼薪;任何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均不得利用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及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和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2.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个人理事申请表
3.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区县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家校共育专业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