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确保我会分支机构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依据国家、重庆市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特声明如下:
各分支机构务必按照《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先报备、后实施”原则开展活动。凡是以分支机构名义组织开展(联合开展、承办、指导)的学术会议、培训、研讨会、评审、评估等活动,都必须事先在研究会秘书处备案,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有未备案就开展的活动,将被视作擅自举办,研究会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电话:023-67564565、023-67001468。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