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是经重庆市民政局批准成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依法注册登记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由重庆市范围内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机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是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批准成立的分支机构,从教育科研评价的视角,凝聚教育科研管理者和研究者力量,为教育科研的研究、培训以及科研成果培育、应用、推广搭建各级各类平台,共同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成立大会。为组建一支从事教育科研评价的专业队伍,培育一批教育科研示范学校,共同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现面向全市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征选理事单位、个人理事。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选对象
理事单位:全市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教科所)、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市级、区级教育科研名师工作室(坊)。
个人理事: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管理者,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科研员(科研管理人员)、教研员,市级、区级教育科研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
二、征选要求
(一)理事单位
1.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有独立(或专人负责)的教育科研管理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机制运转良好,成熟有效。
2.单位教师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高,科研参与面广,研究氛围浓厚。
3.科研成果突出,成果推广应用效果好,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4.市级、区级教育科研名师工作室(坊)可以直接申报。
(二)个人理事
1.积极组织或参与教育科研各级各类活动。参与课题项目研究,主持或承担的市、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特色,成果突出。
2.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有推广与应用价值,推广与应用效果好,有较强的辐射影响力,对本学校或地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了较为重要的推动作用;或积极参与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能将已有的科研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效果好,成效突出。
3.积极从事教育研究,研究成果获得各级各类的奖励;研究论著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研究论文在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奖。
4.市级、区级教育科研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可直接申报。
三、征选方式
(一)由各区县工作站转发通知到相关单位自主申报。汇总报送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
(二)审批程序
由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指导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严格审核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资质,确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并择优提议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报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审议,通过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并予以公示通告。
四、相关事宜
(一)各区县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二)申报材料:
1.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表》word文档;
2.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表》扫描件;
3.各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报资格印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著作版权页、名师工作室<坊>批文、课题结题或立项通知书,电子文档。印证材料尽量精炼);
4.区县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汇总表》。1-3项内容按申报主体单独放入文件夹(注明单位或姓名),各区县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上传。
5.报送邮箱:648120870@qq.com
联系人:鲜恩赋 13308322109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2.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个人理事申请表
3.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申请区县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科研评价专业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代章)
2022年5月27日